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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9 怪谁 by刘瑜
家长为孩子之死心碎,呼吁查豆腐渣工程元凶。
中央政府说好好好要查。
查到校长,校长说我们早把教学楼检修建议上报教育局了。
查到教育局,教育局说,我们早把检修报告上报市县领导了。
查到市县领导,领导说我们也没钱啊,某某文件上说盖教学楼的费用就是XXX元一平米,教育经费就那么点,我们能怎么办啊,跟省里要省里也不给啊。
查到省领导,省领导说,中央本来就规定教育经费是市县级自理嘛。
查到建筑设计师,设计师说本来本地教学楼抗震标准就是7级,它来个8级,我有什么办法。
查到施工队,施工队说预制板是容易塌,它不是便宜吗?预算就那么点,我们能怎么办。
查到验收员,验收员说甲方催着要货,哪有那么多时间仔仔细细地查?
我写这些,并不仅仅是嘲讽"官僚推诿",而是我确实想不出来这事具体应该怪谁。校方、教育局、县市领导、省领导、设计师、施工队、验收员……好像都有道义责任,但却说不清谁应该负法律责任。别看中央政府动不动义正词严青天在上的样子,其实我私下觉得它应该负最大道义责任,谁让它长期轻视基础教育投资呢?
当然也许它的责任是还不够轻视基础教育投资,如果它再轻视一点,把所有的中小学都逼成"希望小学"、"希望中学",这样校舍反而安全了。米尔顿·弗里德曼不会觉得这是个玩笑—–他可能会从学理上同意这个观点。
以下几种情况下法律责任很容易界定:1)施工方刻意"偷工减料"以提高利润,那么施工方和验收方应该付法律责任;2)设计方马马虎虎,没有按照法定抗震标准设计,那么设计方和验收方应该负法律责任;3)教育局和地方政府贪污或者挪动校舍建设资金,或者接受贿赂将工程包给不合格的建筑商,那么相关官员要负法律责任;4)在具有资金和能力的情况下,官员面对下级的"危房"报告采取"不作为"行为,那么他们也应该负法律责任。
不知道倒的楼里有多少合乎上述几种情况。
很多人在"豆腐渣教学楼"问题暴露之后群情激愤,这种心情在灾民,尤其是有孩子伤亡的家长当中,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媒体和"公共知识分子"而言,既然要反思,就要理性反思。不少人简直象亲眼见到"贪官"从"施工队"手里收取贿赂似的言之凿凿,但我宁愿在以下事实清楚之前暂缓定论:校舍倒塌面积和当地其他大型建筑倒塌的比例比较;倒塌校舍的建校时间和当地抗震标准出台时间的对比;当地抗震标准和倒塌建筑实际抗震标准;当地校舍建筑投资标准和实际投资数额。不是我不想站出来骂人,实际上骂人的造型又痛快又叫座,但我觉得对于媒体和关心公共领域的人而言,承认自己无知的勇气,和骂人的勇气一样重要。
理性反思和骂街反思的区别就在于,只有前者才能推导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比如:是否要修改抗震标准;是否要改变教学楼的建筑格局;是否要改变各级政府间的教育投资结构;如何提高公共建筑"施工队"的招标透明度和"验房员"的资格审核标准;如何加大基础教育资金投入及其使用的透明度;如何尽快系统检修地震带现有的教学楼……而骂街反思的结论一般只有一个:杀一批贪官。
很多人遇事喜欢笼统地高呼"杀贪官",我却觉得这些个豆腐渣工程反映的中国各行各业都缺乏职业道德的情形。一个验房员不尽职尽责地好好验房,也要怪"贪官"吗?您可以说"归根结底来说还是要怪贪官……",那好,全中国人都可以顶在这个逻辑下面,啥也不干,干也不好好干,以骂街为职业了。很多人还常常觉得"杀几个贪官"就能解决问题,当年朱元璋杀那么多"贪官",最后杀出一个无比腐朽的大明王朝。本着法治精神,我却觉得任何惩戒都必须清晰到:什么证据表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违反了哪条法律。
法治精神和"阶级斗争精神"的区别在于,只有个体的行为、而不是他所属的某种"集体身份"("地主富农"、"当官的"、"房地产商"、"经济学家"、"民运"、"轮子"……),可以成为评定其"罪行"的依据。只有真正的法治精神,才能拯救这个几千年来在"暴政"和"暴民"之间循环梦魇的民族,只有法治。 May 28 zz企业家的“汶川考验” 企业家的"汶川考验" 在过去的两周内,企业家的捐款多少成了他是否"道德"的衡量标准,所有的褒扬与谩骂——有的甚至是诅咒,都与捐款的数额有关。其中,最受注目的是地产企业万科公司的"王石事件"。王石在地震的第一时间捐出200万元,被认为"抠门",他随即在博客中给予了回应,称200万元是"合适"的,是董事会能够给予的最高权限,他还透露万科要求员工的捐款不超过10元。这篇博客顿时引来漫天的谴责,数日后,身在灾区的王石对此进行了道歉,而万科则宣布投入1亿元用于灾区的重建。房地产的很多知名企业家也受到了炮轰,他们被认为是过去十年里赚钱最多的人,现在却在灾难中表现得十分的吝啬。与此同时,跨国公司也遭到攻击,有人列出了最抠门的10个跨国公司品牌,其中包括麦当劳、肯德基等,认为它们在中国市场赚得钵满盆满,却在捐款上无动于衷。 在汶川地震中,几乎所有参与救援的人都成了"英雄",他们包括官员、军人、媒体人士、志愿者、艺人、向捐款箱投钱的乞丐以及每一个对着镜头流泪的路人甲或路人乙,唯独受到攻击和谴责的,是企业家。尽管,从数据上看,他们的捐款占到了总数的一半以上,尽管很多企业家也赶到了现场或以各种形式表达了自己的爱意。民众对企业家阶层的"不宽恕"在这场地震中达到了极致。甚至很少有人愿意为他们做辩护,这会被视为有钱人的走狗和同路人。 这种景象的出现再次表明,中国企业家在社会变革中的所承担的角色是多么的尴尬。这个阶层过于冷静和保守,使得他们在一些激情四射的时刻会被认定为懦弱,他们天生是理性逻辑的信徒,这在很多时候显得十分可笑,他们对自我财富的捍卫,更是看上去有点可恶。 民众对企业家阶层的恶评和讨伐,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景象。它表明,在中国社会的地表层下,汹涌奔腾着一股愤怒的力量,它的构成元素是"贫富悬殊"、"社会不公"、"基层秩序薄弱"等等,它们如同地火一样地流淌,一旦遇到裂缝,就会不可遏制地喷薄而出,造成一种不容分说的、巨大的伤害。我们观察到的事实是,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里,几乎在每一次社会-经济事件中,企业家都是被指责和攻击的对象,无论是股市的暴涨狂跌,还是房价的高企不下,无论是猪肉涨价,还是蓝藻爆发,企业家几乎扮演的都是"攫取暴利"、"黑心无良"、"投机制乱"的角色。对企业家的攻击和诋毁,从来是道德的、是无庸质疑的、是痛快淋漓的。这些声音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将危机引向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事实。 在一个现代商业社会中,普通民众与企业家都是市民阶层的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中国现代化的中心问题,不是民众与企业家的矛盾,而是国家政权与市民社会间的辨证关系。民众与财富阶级的情绪对立与价值观冲突,将极大地模糊中国变革的主要方向。这样伤害将是致命的。 汶川地震,从灾害爆发到灾后重建,将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人们将渐渐地从震惊、悲伤和感性冲动中冷静下来。建设,不仅需要口号,更需要理性。中国人的爱心已经在地震中得到了极大的展现,它已经不需要被刻意放大,同时,任何人为的撕裂也都是没有必要的。 捐向灾区的每一分钱,都应该得到掌声。 May 23 企业捐赠与企业良心 by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谢坚企业捐赠与企业良心
不妨列举一二:"华硕公司(印尼海啸)捐赠金额2500万人民币(本次地震仅仅捐献了300万,华硕公司难道认为印尼的市场比我中国市场重要10倍?)","沃尔玛在超市内设置了募捐箱,同时沃尔玛基金会也捐赠了200万美元(哇,真的不少,给我们捐了300万RMB,是不是有一天你也该滚出中国了",等等。 基于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程序、实施方式等方面因素的理解和考虑,笔者无法苟同这篇文章的观点。 不可否认,我们当然希望那些大型国际和国内公司能为中国灾区多捐些钱。但如果以中国市场为出发点,把企业的慈善行为同经济利益挂钩,则是危险的。依此逻辑,企业不应去帮助那些可能带来很少经济利益的弱势群体,而是不断讨好那些大财阀。显然,这正是我们所反对的,即把企业的慈善活动或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做成市场营销和公关行为,而非真正出于公共道德去承担企业本身的公民道义。 既然个人在捐赠时总是不断被告知:捐多捐少没有关系,而在于一片爱心。那为什么企业的捐赠数额就要备受挑剔?其实,我们倒应该拒绝那些没有价值的"捐赠排行榜"。尽管国外也有些慈善排行榜,但这多半是对机构的一个综合排行(实力、管理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等),而并没有在一个孤立的事件中对所捐额进行排名。因为这种简单的排名会逐渐演生出一种捐赠的攀比心态并造成企业捐赠的压力。而从中外灾难捐赠数额的对比中挑刺,则让人愕然。这其实暴露了某种狭隘和自闭。 据相关报告披露:2007年,中国公众和企业的慈善捐赠(款物)总额,已达到223.16亿元,而来自境外的捐赠(款物)总额也达到86.09亿元。加上与慈善事业有关的彩票公益金总额356亿元、光彩系统的带捐赠性的社会责任投资约200多亿元。2007年度,中国慈善市场资金总额约865亿元,约占当年全国GDP总量的0.35%。 当我们为企业百万千万的现场捐赠欢呼,而对那些捐赠较少的"铁公鸡"投去鄙视目光时,或许已有失公允。事实上,对很多全球性企业,慈捐赠有着一套严格的程序,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周期。一家著名跨国企业员工告诉我,他们刚捐出1000万善款,然而款额多少是中国区无法决定的,必须获得全球总部和并经董事会多数成员(通常他们也分散在全球各地)同意批准才能实施,因为"钱是股东的"。这样的程序使他们几乎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捐出巨款。 我随即访问了惠普、三星、沃尔玛、家乐福、诺基亚、壳牌、索尼等公司网站,这些机构在第一时间段(5月13日前后)捐赠额一般在100—300万之间,两三天后,才陆续有更大的追加捐款宣布。而像央视慈善晚会上出现的,某企业捐赠牌匾上写着3000万,到了晚会现场,其领导人当场宣布追加7000万的举动,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简直无法想象。 讨论企业社会责任,一个老问题总是不断被提起:捐钱数额是否等于企业社会责任?某种意义上说,企业捐赠是一种最懒的方式去履行社会责任——随着数字的划出并上了新闻,企业便万事大吉。其实,很多企业没有、也无法立刻捐出这么多钱,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去帮助灾区:他们组织员工志愿者直接投入到救灾过程中,或是利用行业内的专长为灾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也有的组织专家学者对救灾重建进行研讨。这些,都很难用金钱额数去衡量,而且也不具备新闻冲击力,但你不能否认,他们同样投入了精力、奉献了爱心。 对中国企业而言,汶川地震带来的最大考验是什么?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划性。 在那些巨额款额被划走时,中国企业是否考虑过灾区的具体需求是什么?如何更有效地去利用这笔钱?在灾后重建的漫长过程中还要做些什么?一个真正负责任的企业不应停留在捐赠上,而需建立一个良好的体系去规划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利用好企业内部的有效资源(而不仅是捐财物),建立起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而非盲目不知所以),找到一个长期牢靠的合作伙伴(而非不顾捐赠效果),如是方为企业有效推动社会进步之路。 那中国企业应从网友的平直言论中反思什么?毋庸置疑,公众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一直抱有期待,期望值或高或低,因人而异。企业无需苛责大众或是激烈驳斥,而应静思自己是否真的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也许我无法同意那篇网文的观点,但我赞赏网友对企业的监督。事实上,我们或更应关注那些捐赠资金的到位率。曾经的经验证明,在人们为企业在直播现场高举的天文数字,有时在事后变成斑斓的泡泡,无影无踪。如果我们开列一个"未到账"企业名单,我倒是乐得一见。 (作者为福特基金会国际奖学金IFP项目资助学者,现服务于一间国际企业责任咨询机构)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May 22 读小百合十大子贡拒收奖励的故事,兼有感于捐款这是几天前写的文章,只发在了百合,不过有同学谈起来这个话题,就在这里也说说。
写下面那篇文章的时候,万科还没有放话要捐1亿,王石也没有为"捐款门"出来道歉,到今天,才两天,已经是这样了,事情的发展真是一日千里。
民气可用。
CNN也道歉了,家乐福也表态了,万科也低头了——舆论的力量比我想象的要大,不要和中国人民做对是硬道理。 有点"民主"社会的味道了。
以前是民主二字的忠实拥护者,但如今对这个词的感觉大不相同。中国最民主的话语空间莫过于网络,只是那里也充斥着大量你死我活的谩骂和掐架,貌似一片喧哗却好似只有一个声音。
刘瑜说:
看不得那种你死我活的表情,任何矛盾都是"敌我矛盾",都要"弄他!弄他!"。"爱国贼"、"卖国贼",观点不同,表情都是一样的:暴戾、乖张、兴奋、"捏死你去"的仇恨。
不奇怪,都是红旗下的蛋。 也许有人说:只管人家道理对不对就是了,管人家表情干嘛。 我还真觉得,一个民族的真相,很大程度上都写在它的表情里。 再同意不过。虽然我自己,也有那红旗的血统,红旗的基因。
回想起来,好像有好几次,自己最后的落脚点,其实都是和"广大人民"站在对立面的,可能在潜意识里,我不喜欢一种表情,胜过我不喜欢某一种观点本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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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百合十大子贡拒收奖励的故事,兼有感于捐款
时 间: Tue May 20 20:39:43 2008 通过讲故事来讨论伦理,很不错。我以前也读过这个故事,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多,感谢有人 在这个时候拿出来讨论。 我个人也非常反感逼捐,虽然有些人确实为富不仁,但是大多数人和企业,属于量力而为。捐 多捐少,是个人的心意,不应该把这些作为强制性的义务。 万科捐的少,颇遭人诟病,但是我倒是觉得,王石说的有道理,一个上市公司,自然有公司的规 矩,200万是万科董事会能授权的最大捐赠限额,那在这个额度内做事情,不应该受到指责。上市公 司不能超越董事会权限胡乱拿股东的钱做人情。就算是要多给钱,也要按照应该有的程序走。 现在有一种风气,捐钱好像斗富一样,比谁出的多。结果就有某些地方因为捐得不够多,而要求员 工再捐的,这样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只会让人们厌恶所谓"善举"。昨天我的两个同学就告诉 我不要追加捐款了,因为觉得已经变味,成了某些人往自己脸上贴金的筹码。虽然我还是决定要 捐,但我的捐和他们的不捐,都应该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而不应该是有什么外人来强迫。 韩寒一如既往地酷,一上来就说好了不捐一分钱。他在灾区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王石呢,我希望 他能信守承诺,能在灾区重建的工作中,把好质量关,为那里的人们、特别是孩子们造坚固耐用的 房子,这样长期的安全保障,其意义绝不输于一次两次的捐款。我相信,到时候,一切自有公断。 milk —————————————————— 那是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 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道法律执行了很 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 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 '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側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 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 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 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 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 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 举是把 '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 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 Emily Le Jia ------------------------ "It is not the strongest of the species that survives, nor the most intelligent, but the one most responsive to change." —Charles Darwin May 20 谣言止于智者(2)-记者手记:疯狂的“8” 来自华尔街日报记者手记:疯狂的"8"
2 008年迄今,中国已经遭受了一连串天灾人祸,这种情况动摇了中国人对数字的迷信,尤其是认为数字"8"是吉数的看法。一位名为wenmkahn的博客作者总结说,看来"8"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吉利数字。 这话在普遍崇拜"8"之魔力的中国简直是异端。中国政府将夏季奥运会开幕式定在2008年8月8日晚上8点。公寓楼的第八层售价较其他层数为高,带"8"的汽车牌照和手机号也是如此。投资者对某些数字信奉不已,以至认为股票价格数字之合的吉凶会决定股票是涨是跌,而这种预言本身也因投资者的行为而成为了现实。 "8"在汉语中的发音近似于"发"(即发财)。相反,"4"则是大凶之数,因为其发音与"死"相近。 中国今年不同寻常的动荡或许会无可避免地使一些人转向数字命理学,如此才能理解迄今所发生的一切(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之后,美国也有类似情形,此前美国一些人也对数字9和11的代表意义痴迷不已)。一个结论是:在2008年里,"8"并非吉数。举例来说,本周四川省的大地震正是在奥运会开幕之前88天之际发生的。 一位昵称"夏雪"(音)的博客作者说,没有人预料到今年会如此艰难。2008年,我们热切地期盼着阳光和笑脸,但结果却出人意料地充满艰难险阻。 夏雪的博客文章链接在中文网站上迅速传开。文中指出,5月12日的大地震是今年第三起发生在数字之和为"8"的日子的重大事件。(数字命理学爱好者们互相转发邮件,将代表五月的数字"5"与代表日期的数字"1"和"2"相加,所得的结果为"8",从而得出了上述结论。)以这种方式计算,另外两起破坏性事件也发生在数字总和为"8"的日子:1月25日的反常暴雪促使中国国家气象局发布预警,3月14日,西藏省会拉萨发生骚乱。 但还有一种看待"8"的方式,即它出现的高几率──如果你加以注意的话。如果宽泛地计算,5月的31天之中会有9天出现"8"这个数字,几乎是每三天一次,要么是本身日期中就带有"8"(三次),或是5与日期代表数字之和带8(三次,即5月3日、13日、23日),又或者5与日期各个数字之和为8(四次,即5月3日、12日、21日、30日)。 James T. Areddy / Ellen Zhu 谣言止于智者(1)-李白“北暮苍山兰舟四”一诗考证(以下内容为转发朋友的邮件)
最近在QQ群里网友不断传来了所谓李白写的一首诗,读了以后顿感疑惑,上网查找便搞清了真相。
这样一首诗在网上流传已久,传说是李白一千多年前写的,网龄不算太短的朋友们估计都见过: 日暮苍山兰舟小, 本无落霞缀清泉。 去年叶落缘分定, 死水微漾人却亡。 这首诗每句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连起来读,就成了"日本去死,小泉定亡"。最近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法国和家乐福成为了国人的众矢之的,矛头已经盖过日本。李白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不辞辛苦从地下爬出来,对这首诗稍作修改,于是我们有幸见到了"法国家乐福版"的新诗: 法暮苍山兰舟家, 国无落霞缀清乐。 去年叶落缘分福, 死水微漾人却亡。 这首诗的"日本版"尽管毫不押韵,但字面意思还勉强可以读通,但"法国版"就显得太粗陋了,语句不通,没有押韵,没有对仗。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诗是诗仙李白的作品吗?据考证,"日本版"出自小说《侠客梦》中的"第四卷:江湖搏命 第一百零一章日暮苍山兰舟小",作者为燕随心,和李白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原诗中的最后一个字不是"亡"而是"忘"。
现在QQ群里又流传 网友们都说是李白写的,其实在李白全集根本没有这些诗词的。 博大的文化,需要大家去传承,纯粹当成饭后娱乐皆可,爱国有理,切勿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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